我校组织参加“上饶市民办学校考试联盟”考试

为检测本学期以来各学科教学质量,紫阳中学于12月13日至15日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参加“上饶市民办学校考试联盟”第二阶段测试,12月16日至17日组织高三年级参加“上饶市民办学校考试联盟联考”。五所联考学校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校于12日晚召开专题考务会,详细布置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纪律,优化考风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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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一场自我挑战。立诚信考试之约,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考生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的,即视为作弊: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如计算器)参加考试的。

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的。

5.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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