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紫阳中学引进校外艺术专业培训机构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十条措施(试行)》及《上饶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饶教字〔2024〕79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艺术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参与高中艺考教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在省内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近一年度年检结果在合格等次以上(新审批的机构不作此要求)。

2.信用状况良好,自“双减”工作启动以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3.设立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按照规定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江西教育监管平台监管。

4.从教人员必须爱国爱党、品行优秀、爱护学生,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必须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质(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5.培训课程与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二、遴选内容

遴选出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我校艺考类有服务需求的学生。

美术类培训机构共2家;音乐、舞蹈、传媒类培训机构共1家。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本公告通过婺源教育微信公众号、紫阳中学官网、紫阳中学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发布。

2.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紫阳中学艺术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1);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近一年度年检结果(若有,则提供)”复印件;

(3)设立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按照规定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江西教育监管平台监管”凭证复印件;

(4)教师团队名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5)培训课程与内容(附件1)

(6)机构陈述内容含基本情况介绍、师资力量和主要成绩阐述、收费报价、服务保障等方面)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订并密封盖章;提供材料不齐、不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资料。材料需安排人员送达学校,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受理,敬请知悉。】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17:30前

4.材料提交联系人:江兆伟副校长 13970342408

5.组织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4月7日下午

(2)评审地点:紫阳中学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由县教体局代表、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9人组成

(4)分值构成:资质(20分)、师资(20分)、课程方案(20分)、收费标准(20分)、机构现场陈述(20分)(附件2

6.公示与签约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2日(婺源教育微信公众号、紫阳中学官网、紫阳中学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公示);

(2)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有效期3学年),并报婺源县教体局备案。

四、服务期限与评估

1.续签条件: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期限为2年。续签合同期满后须按照程序重新进行选择。

2.终止条款:学校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师资、课程内容、教学质量、收费行为、安全管理等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机构存在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及时终止合同,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其他事项

1.动态调整:学校保留引入其他优质机构的权利,确保服务质量。

2.材料真实性:申报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造假,立即取消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3.愿意递交材料前来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便意味着做出了对本公告没有任何异议的承诺。未尽事宜,以评审委员会通知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婺源县教体局 0793-7416323

婺源县紫阳中学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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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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