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中学关于选举第二届教代会代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体现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规范办学、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学校持续、健康、和谐、稳定的发展思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和《紫阳中学办学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党支部做出教代会换届选举的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强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工作出色,有全局观念;
(三)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善于归纳、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遵守纪律,团结同志,乐意为教职工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二、代表名额分配
(一)正式代表总人数28名。其中:
1、每个年级6人,要求每个年级女性代表不少于1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不少于1人,老中青兼顾;
2、党、政、工、团、妇、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8人;
3、员工代表2人。
(二)特邀代表6-7人
三、代表提名、推荐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党支部、工会、年级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酝酿、协商后联合推荐候选人。
四、代表选举
(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等额选举产生代表;
(二)候选人获得全体教职工大会总人数过半数通过为当选;
(三)当选代表由党支部行文,党支部、工会同盖公章公布并存档。
五、相关事项
(一)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以上候选人不得担任)选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二)特邀代表指曾担任党、政、工、董事会主要领导,但未被选上正式代表者;
(三)代表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四)学校工会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教代会代表由工会兼管;
(五)选举大会召开日期及第二届教代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中共婺源县紫阳中学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